一、總額控制
信保公司的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15倍。
二、風險預警
根據合作銀行推薦企業出現的逾期貸款率,確定不同的項目準入標準;出資政府轄區風險警示參照合作銀行辦法執行,銀行推薦風險與轄區風險不一致時,按優先風險原則執行。
三、責任追究
建立信保公司出險責任追究制度,防止信保公司、銀行、借款人的道德風險。不允許信保公司通過外源性負債擴大基金規模。業務指導部門負責做好信保公司的日常監管工作,并會同審計部門定期對信保公司進行審計。